天津市地名管理条例/第二章 地名的命名与更名第十五条已修改行政区域名称的命名,按照行政区划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后,向市地名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