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第四十三条已修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或者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赔偿损失时,应当出具处罚决定书或者责令赔偿损失通知书。罚没财物时,应当出具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财物收据。罚没款按照国家规定上缴国库。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