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各级各类档案馆实行有偿服务,提供档案按照规定收取费用。收费标准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物价部门制定。单位或者个人需要调用其移交、捐赠档案,档案馆应当无偿和优先提供。国家机关因公务需要查阅档案的,档案馆应当无偿提供。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