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第十六条已废止统计检查机构和统计检查员在执行任务时,有权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被检查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据实答复,拒绝答复的,按拒报论处。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