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第一节 客运经营第十四条已废止因客运经营者过错造成旅客漏乘误乘的,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旅客意愿,安排改乘其他车辆或者双倍退还票款。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