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已修改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应当缴纳生态环境补偿费,用于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