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二条已修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土地违法案件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的,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3月27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