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废止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加强对港口、码头等货物集散地的管理,及时掌握货物的流量、流向,建立运输信息网络,引导货主和运输单位、个人组织合理运输。

交通运输部门和运输单位、个人应当为货主提供优质服务,维护货主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