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应当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建设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