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村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活动。本条例所称村镇,包括建制镇、集镇、独立工矿区和村庄。城市规划区内村镇的规划管理,《城市规划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