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十八条已废止预算年度终结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