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十六条已修改县级以上统计部门应当搞好人口普查和年度出生人口抽样调查并加强人口动态监测分析。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26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