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十三条已修改县级以上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组织开展区域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基本建设项目和资金计划。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26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