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第十八条已修改开发经营企业预售房屋时,必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领取预售房屋许可证。经批准预售的房屋,在刊登售房广告时,须载明预售房屋许可证的编号。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