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章 消费者组织第五十条有效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事项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行业协会查询,有关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应当及时答复。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可以将消费者投诉转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对投诉调查处理,并向消费者反馈。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15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