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第二十一条有效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消费者提供与消费无关的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15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