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三章 资产经营第十六条已废止农村集体资产需要进行评估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委托依法取得农村集体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的结果应当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