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修改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建设管理的领导,将城市建设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城市建设管理经费,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