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修改

城市建设管理遵循以人为本、科学规划、节约资源、因地制宜、公众参与、建管并重和持续发展的原则。

公众对城市建设管理依法享有知情、参与、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