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已修改

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公开办事指南、许可条件和相关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一律不得对中小企业的设立设置前置性许可。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