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鼓励中小企业到境外投资,扩大生产规模。允许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将获利后五年内的所获利润充实资本金。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