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肇庆古城墙的保护和利用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编制肇庆古城墙保护规划、修缮方案、整体利用方案,以及其他决定与肇庆古城墙保护有关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开展专家咨询论证,听取专家意见。

地方法规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