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第三章 投标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建筑材料、设备供应、建设监理的法人,均可以申请参加与其技术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建设工程投标。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