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修改

市民营经济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市民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全市民营经济组织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接受和处理诉求、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对接、产品展示等政务服务。

有关部门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行业协会、商会、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公共服务。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