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昌宁田园城市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二级保护区内还禁止设置影响田园城市风貌的大型商业广告牌。地方法规 ·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3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