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昌宁田园城市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昌宁田园城市保护范围内从事田园城市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3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