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昌宁田园城市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十九条有效昌宁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保护区内的墓葬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地方法规 ·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3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