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绿化管理条例/第三章 养护和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镇绿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的,应当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地方法规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