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无疫区建设第三十四条有效输入缓冲区及过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应当经指定通道进入或者通过,并且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