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已废止

有限责任公司实行公司秘书制度,公司秘书负责向社会公众披露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司信息,并接受政府行政部门查询公司的相关情况。

公司秘书制度应当在章程中规定。

商事登记机关应当制定并公布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项目。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