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废止

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其登记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商事登记机关不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实收资本,申请人无需提交验资证明文件。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