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山体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二十一条有效国土资源部门可以在一般保护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开采区。新设采矿权应当充分利用已开采的山体,严格限制开采完整的自然山体。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