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禁毒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药品零售企业发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异常购买情形未按照规定报告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发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异常购买情形未按照规定报告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