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第二十条有效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存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违法存放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