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鼓励与支持第十四条有效鼓励和支持见义勇为。奖励和表彰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其合法权益,并在其需要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和其他帮助。地方法规 · 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20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