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