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水城河保护条例/第三章 生态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第二十三条有效严格控制开采水城河地下水。直接从水城河流域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