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有效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