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二条有效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有权对本村扶贫开发进行监督,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