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建立健全定点扶贫、对口扶贫、协作扶贫等社会参与帮扶的定期沟通、协调联络、奖励激励机制。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