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电磁环境保护、市场秩序监管、技术设施建设等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