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五章 管理与利用第五十一条有效非物质文化遗产收藏、研究机构以及其他文化事业机构,应当妥善保护和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实物和场所等。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