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由炳灵寺石窟保护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五十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