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行政处罚权,原行政管理部门不再行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的其他行政管理和监督职责,应当依法继续履行。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