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受法律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配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