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与教育、疏导、服务相结合,注重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和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