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第三章 专利保护第三十二条有效处置国有资产涉及专利权的,评估报告中应当有专门的专利评估内容,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备案。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