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分类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保持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护其相互依存的自然和人文景观,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地方法规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5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