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办法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旅游资源开发项目的开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