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办法第二十五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对破坏旅游资源的行为进行举报。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